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零售额企业和个体雇主住房租金减免工作

  

  央视网消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10月12日发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零零碎碎企业和个人雇主住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今年以来,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稳定主体系列部署的要求,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服务业零星企业和个体雇主积极减免国有住房租金,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但通过国务院省长调研、部监督检查、政务咨询、信访等多种渠道,仍有部个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房租减免工作中站位不高、政策不明、措施不细、落实不力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切实减免服务业零售额企业和个体雇主住房租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降租政策

  国有企业落实好服务业零零碎碎企业和个体雇主减免房租政策,是贯彻党中央《防范疫情、稳定和发展经济必须安全》重大决策部部署、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体现。 是稳定经济大盘、落实市场主体任务要求、履行经济责任的标志措施——保护就业、保护民生、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措施。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站位更高,国家大事者要根除本位主义,增强“四个意识”,从实现“两个维护”、履行国有企业“三个责任”的高度出发,积极履行国有企业“三个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确保宜急不宜减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住房减租的具体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减租的各类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减租,确保服务业零售额和个体雇主经营负担对尚未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不能观望,不能层层通知。 要积极主动,按照国家和地方现有政策要求,及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落实,抓紧让租赁红利惠及租户。 办理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租户一个人,一分钱不漏”的高标准,对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和重新排查,重点核查租赁对象范围是否完整、租赁期限是否准确、租赁金额是否充分适用于租户。 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一般性租金减免任务,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发生疫情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3个月的租金减免任务,并在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管理运行评估局提交租金减免工作总结。近日,为落实国务院支持企业救助的部署要求,部门相继出台养老托幼、餐饮、住宿等行业援助政策,其中对部分行业租赁政策提出补充要求,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小于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大于的通知》 (财政改革金2022 ) 1356号)提出的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密切关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租政策要求,动态调整落实措施,确保严格落实。

  三、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以最大诚意缓解企业困境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从租户角度出发,细化业务方案,明确执行政策口径,简化操作流程,公开发布降租公告,主动对接服务租户,使符合降租条件的租户能够快捷方便地领取租金红利对租赁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不回避、不隐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股权多元化子企业租赁难问题,国有股东应积极与其他股东沟通,全力支持的商品房租赁难问题,“一大家子”国有企业将探讨让实际承租人直通租赁政策的政策申请机制, “二当家”国有企业应当将已享受的租金减免额与其对应的租金差额一并减免,未享受租金减免额的,率先减免规定期限的租金差额。 对不符合租赁对象条件的困难企业和相关市场主体,要有“温度”执行政策,耐心解释、理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必要帮助。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租赁工作规范有序执行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监督检查体制,督促所属子企业认真落实住房租金减免政策,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及时解决承租人问题,举一反三,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措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密切跟踪中央企业减租工作进展,对减租工作落实不到位、社会问题较多的企业将认真通报,协商相关责任人。 问题性质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并问责。

  各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减轻所监管国有企业租赁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提高回应社会关注度,扎实有效推进房租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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