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春耕表示,建立重点物资车辆的通行证制度,是应急状态下努力保障重点物资跨区域、跨省份运输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此,交通运输部向有关单位,对规范通行证的制度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截至4月17日,全国23个省份已按要求建立通行证制度,10个省份31个应急物资中转站陆续启用,上海港集卡通行证稳步实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明显改善。具体来讲,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了通行证的启动程序。正常地区按照规定是不需要通行证,有疫情的地区,由中高风险所在地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的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的需求,研判决定是否启用通行证制度。同时,前期已经印发通行证的省份,要加快与全国统一样式的通行证的过渡转换,做好工作衔接。
第二,我们规范了通行证的使用范围,通行证主要集中在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以及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一些重要的生产物资。当然,启动通行证的省份也可以根据辖区内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实际需求,适当拓展通行证的使用范围。
第三,建立了通行证的发放渠道。已经启用通行证制度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将按照全国统一格式来监制,由启用通行证地区的收发货单位来向所在地的发改、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免费申领。这些部门都会根据保供企业、物资需求方、运输企业等收发货单位的需求,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归口分别来核发。
第四,我们规范通行证使用的过程。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来使用,人、车、证、线路必须是与通行证标明的信息保持一致,可以在有效期内重复使用,纸质的和电子的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目前,我们正在依托信息化的手段,推动通行证网上办理,线上线下多渠道发放。对于持有通行证并符合防疫要求的车辆,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专用通道,保障车辆快速通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运输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在通行证使用过程中,由于基层执法人员可能还不了解政策,信息共享不及时等原因,车辆在通行当中可能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我们也会公布有关电话,同时将发证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对通行的情况进行调度,加强动态监测,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及时协调处理,确保这个制度更好的执行,让大家走得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