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吉林珲春市全域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吉林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针对当前防疫工作形势,经珲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4日8时起,调整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除公交车,长、短途客运班车外,其他车辆全部恢复通行。

  二、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全部启用。

  三、自管制措施调整之时起,各乡镇及其辖区村屯自行设置的疫情防控检查点一律取消,不得以防疫为由阻碍车辆通行。

  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自觉执行防疫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序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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