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康县政府网站,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连发布通告称,自3月23日零时起至3月26日止,县城城区实行人员静止、居家静止、原地静止、原岗位静止。在此期间,将对县城城区人员继续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人员多轮筛查。自3月23日0时起,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车辆、公务用车、保障民生用车等车辆一律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通行证通行。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2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加强场所管控
除大型超市、加油站、医院、卫生室、婴幼儿用品商店、移动联通电信自营店、银行、宾馆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外,其余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公交车停运,学生放假。
二、加强卡点管理
高速路口、国道、省道等所有卡点原则上只进不出。
三、严禁人员聚集
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品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一家允许一人外出采购。封控区居民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太康县关于疫情期间车辆限行的通告(第13号)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太康县域内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事项:
一、自2022年3月23日0时起,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车辆、公务用车、保障民生用车等车辆一律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通行证通行。
二、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公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抗拒执法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惩严处。
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关于县城城区实行人员静止、居家静止、原地静止、原岗位静止的通告(第15号)
县城城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太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3月23日零时起至3月26日止,县城城区实行人员静止、居家静止、原地静止、原岗位静止,在此期间,将对县城城区人员继续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人员多轮筛查。
静止期间,请您和您的家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出门、不聚集,不随意走动,按时开窗通风,合理膳食运动。核酸采样时,请服从所在行政村、社区、单位的统一安排,依次有序接受核酸检测,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严格遵守秩序、规范佩戴口罩,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采样结束后马上回家,洗手消毒。
静止期间,除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人员、与疫情保障及必要民生相关企业人员和大型商超等工作人员凭单位开具证明出入外,其他居民一律居家静止。如有生活等困难情况,请及时与所在的行政村、社区联系,工作人员将全力为您做好服务保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配合。
众志成城克时艰,心手相牵护家园。让我们万众一心、携手并肩,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