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投递新规:快递业务经营场所应当24小时视频监控。
1月18日消息,近日,《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0发布,2月15日起生效。《办法》提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其提供寄递服务的经营场所、加工场所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包括其开设的快递终端网点及其设置的智能快件箱。未实施或者保存的监测数据不符合规定期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元元以下的罚款。